一、制定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深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争创国家节水型城市,实现我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建城〔2018〕25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衡阳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
《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建城〔2018〕25号)
三、主要内容和主要措施
1.健全组织机构。工作方案的制定,使各有关部门能够统一思想、形成合力,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对照《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标准和要求,按照责任分工,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2.明确目标任务。根据《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指标项,起草的《衡阳市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将各有关部门涉及的工作责任、工作内容进行了分解,使各部门明确了任务分工、实施步骤及创建要求,确保衡阳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3.细化工作步骤。第一阶段:组织部署,宣传发动,全面启动创建工作。第二阶段:详细摸查,分项落实。第三阶段:重点整改,全面推进。第四阶段:检查完善,自评申报。第五阶段:做好准备,迎接国家考核组检查验收。
4.提出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担当。二是加强沟通协调,落实明确任务。三是聚焦难点重点,合力攻坚克难。四是抓好关键环节,严格落实责任。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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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