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常宁市黄砂窿矿业有限公司黄砂窿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等5个省级发证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通过审查。现将5个《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孙雄;联系电话:0731-8999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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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0日